一眼识破白板肉:多地严查,两章缺一不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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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庆后,多地密集通报肉品违法案件,核心都指向一种肉——”白板肉”:未经检疫、没有印章。对养殖户、屠宰户、经销商来说,这是经营合规的红线;对普通家庭来说,买肉时多看一眼,能避开大问题。教你一招:认准”两章”。

多地通报,不是个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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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濮阳(省农业农村厅10月8日):肉品全链条整治,查办肉品类违法案件20起,罚没22.1万元,没收问题肉品3392.45公斤全部无害化,移送公安8起、抓获9人。

日照市监(肉及肉制品案例第3期):公布5起,其中岚山区某鲜肉店经营未经检疫猪肉——猪肉未加盖检疫章,且无法提供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》和《动物检疫证明》,被没收并处罚款。

山西高院(10月8日,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):发布4起典型案例。付某为锁水美色,屠宰前给生猪注射盐酸肾上腺素,销售金额1291.5万元,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、罚金700万元;另含非法使用农药甲拌磷、非法收购病死猪肉储存销售等。

锡盟东乌珠穆沁旗(10月2日):通报3起畜禽屠宰流通案件,含私宰伤残马驹、割取车祸死马4匹得马肉310斤以5元/斤售卖、企业违规加工未经检疫羔羊,涉案肉品全部没收销毁。

认准”两章”,白板肉现原形

合格猪肉胴体上,必须同时有两章:

① 动物卫生监督机构——检疫验讫印章(圆形或滚筒章,代表动物检疫合格);

② 屠宰企业——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(代表屠宰检验合格)。

“白板肉”=两章皆无。此外还要索票索证:动物检疫证明 +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。两章两证齐全,才敢放心买、放心卖。

对养殖户和屠宰户的警示

私屠滥宰、经营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的肉品,轻则按《动物防疫法》第一百条处同类检疫合格产品货值0.6倍罚款、没收销毁;重则触犯刑法——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”危险犯”,不需要实际发生食物中毒,只要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即构罪。牲畜意外死亡,按规定做无害化处理,别低价流入市场,更别存侥幸。

买肉看两章,卖肉索两证。白板肉看着便宜,背后是检疫缺口和法律责任——别让一块没章的肉,砸了养殖户的招牌,也砸了自家的餐桌。

绿色畜牧网 · 数据来源:河南省农业农村厅、日照市监、山西高院、锡盟融媒 | 识别科普,仅供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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