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9月28日,农业农村部发了第1067号公告,一句话概括就是:饲料标签要换版了,但不是马上,而是给了你约8个月的宽限期。旧版标签还能用,但有明确的截止线——2027年6月1日之后生产的饲料,旧标签一律不许再上。这篇把三条规定和上游那道更关键的改动,一次说清楚。
一纸公告,给旧标签留了最后的宽限期
事情的根子在前头:农业农村部第1028号公告(2026年6月4日)修订了《饲料原料目录》,部分原料品种和类别的名称发生了变化。而饲料标签的规矩是——标签上写的原料名称,必须跟《饲料原料目录》对得上。目录改了,标签自然就得跟着改。
为了不让企业刚印的标签全废了、减少浪费,农业农村部才发了第1067号公告,专门设了一个新旧标签转换过渡期。所以这是”目录先动、标签后跟”的配套动作,不是凭空多出来的要求。
三条硬规定,饲料厂和经销商都得懂
第一,过渡期到2027年5月31日。2027年6月1日以后生产或进口的饲料,标签上的原料组成必须跟修订后的《饲料原料目录》一致,旧版标签不得使用。
第二,旧版标签里含”已删除品种”的,得贴纸盖住。2027年5月31日前还能继续用旧版标签,但如果有原料组成里包含了已经被删掉的品种或类别,必须采取粘贴覆盖的方式修改,包装上不能出现那个被删品种的名字;如果只是名称变更、其他都合规的,旧版标签可以继续用。
第三,已经下线的旧标签产品,保质期内还能卖。2027年5月31日之前生产或进口、用了旧版标签的饲料,在产品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使用——这是给渠道和库存留的缓冲。
为什么非得到2027年6月,旧标签才不能用
这段过渡期(自公告发布的2026年9月28日到2027年5月31日,约8个月),本质是给产业链消化库存、重印标签的时间。饲料厂印一次标签是批量成本,经销商和养殖户手里的库存也得走完。直接”一刀切”会让大量合规产品变成”标签不合规”,所以监管选了“旧品存量可售、新品强制对齐”的折中。
但对饲料厂来说,真正该现在就动的,是核对自家配方里有没有被目录删掉或改名的原料——这类最麻烦,因为光改名称不够,旧版标签得”贴纸盖住”那一行,不能留原名字在包装上。

上游那刀更关键:原料目录先动了
回到根子上的第1028号公告。它做的核心两件事:一是《饲料原料目录》通则里新增了第九条”发酵饲料管理要求”,把发酵饲料单独拎出来管;三是原料列表增补了”1.2.25大米次米”等共83种饲料原料。原料多了、类别变了,标签自然要跟上。
换句话说,发酵饲料企业是这一轮最受影响的——既要符合新出的管理要求,又要确保标签原料名称跟新目录一字不差。做配合料、浓缩料的厂,重点核对那83个新增和变更项里有没有自己配方涉及的。
对养殖户意味着什么:买料时多看一眼标签
养殖户短期基本不受影响——你手里这批料,保质期内该喂喂。但有两件事值得记一下:一是2027年6月以后买料,注意包装上的原料名称跟以前有没有不一样,尤其是发酵类、粕类、新纳入目录的品种;二是如果发现旧版标签被”贴纸盖住”一行,那一行原本写的是被删掉的品种,不是质量事故,不用慌。
对经销商,清库存的节奏要放到2027年5月底之前,别压了临期又改版的产品。
三句话带走
① 饲料标签换版是”目录先改、标签后跟”的配套,不是新税种式的要求。 ② 硬线是2027年6月1日:之后生产的饲料旧标签禁用;含被删品种的旧标签须”贴纸盖住”原名称。 ③ 上游第1028号已增补83种原料并新增发酵饲料管理要求,发酵饲料企业最该提前核对。
出处: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67号(2026-09-28)、第1028号(2026-06-04)《饲料原料目录》修订。本文仅作政策梳理,具体执行以官方原文为准。
既然看到这里了,如果觉得有用,随手点个赞、转发、推荐三连吧。
点赞
转发
推荐
THANKS FOR READING
图文素材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
—- 业务合作WX:esdncn —-
